【身為母親的苦衷】

結束高雄的案子後,本來決定不再接台中以南的案件,因為時間及成本過高;但這位當事人對女兒的思念,讓我實在不忍心拒絕,也讓我想起了“這個女人”的故事......
她與前夫生了三男一女,在那個物資貧困的年代, 時常有一餐沒一餐,她忙著照顧四個孩子,還要為他們張羅吃穿;經歷一場風雨交加的夜晚,女兒禁不起長時間的發燒,送醫後為時已晚,從小就成了中度智能障礙。
照顧四個小小孩已經夠辛苦,其中一個還是身心障礙者,她時常勒緊褲袋,自己餓肚子,把吃的都留給了孩子,因為孩子比她自己的命還重要。
為了生存,她帶著夫家不願照顧的女兒離開,留下三個兒子外出工作賺錢,沒專長又不識字,只能靠勞力賺辛苦錢,無論身處何處,心裡總是掛念著三個兒子。與前夫離婚後,跟我爸爸結婚生下我.....
沒有錯,這個可憐的女人,就是我的媽媽。
放下孩子離開的母親一定有她不得已的苦衷,心有多痛我非常能夠體會。從我懂事以來,媽媽對哥哥們的思念從來沒有減少過,幾十年來都是如此,我看在眼裡,不用講我都能感受,這就是為何我能如此理解當事人的原因。
如果說主動離開的女人就是狠心拋下孩子,我是怎樣都不會相信的。
 
徐慧齡律師  2023.02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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